⒈ 选派。
⒈ 选派。
引清 平步青 《霞外攟屑·掌故·端肃案》:“又请於亲王中简派一二人,令其辅弼。”
⒈ 公家机关派用人员的一种官等。凡曾任最高级荐任或荐派,及相当荐派职务满三年,经铨叙机关审定或登记有案者,得为简派人员。多用于临时机关或有限期之临时专任职务上。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SEO学习论坛yanshi.heimaoxuexi.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12233号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✈@tiangong2018
升级版镜像养站功能展示
2025年全新升级,绝非烂大街易K站那种!独家原创完美符合SEO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