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古代井田制,百亩为“夫”,三夫为“屋”。一屋三夫互相担保,以缴纳赋税。
⒈ 谓古代井田制,百亩为“夫”,三夫为“屋”。一屋三夫互相担保,以缴纳赋税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小司徒》:“及大比,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、正政事,攷夫屋。”
郑玄 注:“夫三为屋,屋三为井,出地贡者三三相任。”
贾公彦 疏:“一井之内九夫,三夫为屋,是一屋三夫,自相保任,故云‘三三相任’。据井而言也。”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SEO学习论坛yanshi.heimaoxuexi.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12233号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✈@tiangong2018
升级版镜像养站功能展示
2025年全新升级,绝非烂大街易K站那种!独家原创完美符合SEO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