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时对官吏惩处办法之一。谓免去官职但仍留任所办事。
对犯有过失的人员,免其官职,但仍保留其职务,如在一段时间内无过失,则再行复职。
如:「他在工作上犯了一些错误,遭上司革职留任。」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SEO学习论坛yanshi.heimaoxuexi.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12233号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✈@tiangong2018
升级版镜像养站功能展示
2025年全新升级,绝非烂大街易K站那种!独家原创完美符合SEO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