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。
⒈ 谓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。
引蒯世勋 《上海英美租界在太平天囯时代》:“调查 法 侨资产为课税之凖备,自是承认 法 侨与 洋涇浜 以北租界之纳税外侨,享有同等法益。”
茅盾 《孩子们要求新鲜》:“本月十日的报上有儿童书局的告白,声明有人以‘新儿童书局’的名义‘影戤侵害法益’云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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