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根据。
⒈ 犹根据。
引蔡元培 《在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中外记者招待会的致词》:“然人的罪过,在犯罪学家归之于生理的缺陷,在社会主义上归之于社会的因缘,即在罚当其罪的根际上,本尚有考虑的馀地。”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SEO学习论坛yanshi.heimaoxuexi.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12233号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✈@tiangong2018
升级版镜像养站功能展示
2025年全新升级,绝非烂大街易K站那种!独家原创完美符合SEO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