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废弃。
⒉ 免职。
⒈ 废弃。
引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“乃詔 迁 用 邓平 所造八十一分律历,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。”
⒉ 免职。
引宋 王安石 《谢提刑启》:“叨备一官,甫更三岁,不时罢废,实赖全安。”
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四:“睿皇帝 斥其诞妄, 吴 遂罢废。”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SEO学习论坛yanshi.heimaoxuexi.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12233号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✈@tiangong2018
升级版镜像养站功能展示
2025年全新升级,绝非烂大街易K站那种!独家原创完美符合SEO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