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逼迫损害。
⒈ 逼迫损害。
引《宋书·邓琬传》:“奉詔以四王幼弱,不幸陷难,兵交之日,不得妄加侵犯,若有逼损,诛翦无贷。”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SEO学习论坛yanshi.heimaoxuexi.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12233号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✈@tiangong2018
升级版镜像养站功能展示
2025年全新升级,绝非烂大街易K站那种!独家原创完美符合SEO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