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以钟磬一类乐器赐予臣下。
⒈ 谓以钟磬一类乐器赐予臣下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天子赐诸侯乐,则以柷将之;赐伯子男乐,则以鼗将之。”
汉 班固 《白虎通·考黜》:“能使民和乐,故赐之乐,以事其先也。礼曰:‘夫赐乐者,不得以时王之乐,事其宗庙也。’”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SEO学习论坛yanshi.heimaoxuexi.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12233号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✈@tiangong2018
升级版镜像养站功能展示
2025年全新升级,绝非烂大街易K站那种!独家原创完美符合SEO要求。